这两天有个热搜,让米粒妈又忍不住想吐槽了。
丈夫和妻子于2015年结婚,婚后第一年生育了儿子。
由于儿子是早产儿,所以从他出生后,妻子就辞职在家全身心照顾儿子和家庭,而丈夫则一直忙于自己的工作。
分居后,儿子仍由妻子抚养教育,为了补贴家用,妻子还带着儿子去做兼职。
丈夫觉得自己与妻子和好无望,就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,同时想要儿子的抚养权,他的理由是,自己收入要高于妻子,能给儿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。
看到这,米粒妈又想骂人了!这男人打的如意算盘可真够可以的,妻子牺牲事业辛辛苦苦把孩子抚养长大,他直接给人家告上法院,还抢孩子。
她提出,自从跟丈夫结婚,自己就一直在家做全职太太照顾儿子和他的起居。根据《民法典》1088条规定,要求他支付其家务补偿。
更气人的来了!
丈夫虽然认可妻子结婚后一直在家照顾儿子,但认为妻子并没有在抚养子女、照料老人、协助自己工作等方面有额外支出,因此不愿意支付家务补偿。
合着他这是直接来了个不领情、不买账、不承认。这否定三连搁谁受得了啊?
虽然最后经过审理,法院的审判结果是判处男方支付女方3万元家务补偿金。但米粒妈真心觉得,比起7年的全职太太生活所付出的,3万简直就是九牛一毛!沧海一粟!太少啦!
咱们当妈妈的都最有发言权,每天家务劳动、带娃周而复始,只有咱们自己知道。
从孩子出生的那天起,咱们就很难睡一个完整觉了,除了换尿布、哄睡、读绘本、做辅食、外出活动外,做家务简直都算是一种放松了。
就拿米粒妈自己来说,生了米粒之后,真是有操不完的心。
八九岁就到了传说中“狗都嫌”的年纪,一天一个念头让你无从招架。
这还只是简单的生活切面,而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,我们还得焦虑娃的学习、特长等等难题,米粒妈现在每天都盼望自己拥有分身的超能力。
而对于全职妈妈来说,在她们的“职责范围”中,带娃只是最基础工作。
米粒爸是个强迫症,所以在家务方面我还挺庆幸的,平时基本不需要督促他做什么,都是他嫌弃我乱放东西,我的东西不被他收纳得找不到就已经很不错了。
但是身边太多同事、朋友吐槽老公了,那种感觉我也是真的特别能共情。
那天跟一个朋友聊天,她说每天最让她窒息的不是有多少家务要做,而是老公的“满口答应,拒不执行”。
比如你让他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晾上,把碗刷了。他当时一口答应,但直到好几个小时后,他依然坐在原地看手机。
那种火冒三丈的感觉真的太消磨人了,她说她情愿不再奢求老公分担任何事,而是全都自己干了。
因为肢体的劳累远远好过肢体劳累加生气,而且生气还容易乳腺增生、甲状腺。
朋友还是双职工家庭,她和老公都上班。这种情况下,她还有底气支使老公去分担家务。那如果是全职妈妈呢?
她们每天的责任就是照顾好家,打理好全部家务,管理好孩子的起居,安排好孩子的学习和兴趣特长。
“你支使他吧,他不干你自己生气。可是你要是真为了别总生气就都自己干了,他还真就觉得你是理所当然,甚至觉得你是在自己找活干。”
她老公说的一句经典语录,我真的听了都会瞬间血压飙升:
生气了有没有?是不是像一句开启你暴怒开关的咒语?!
最可怕的是不被看见
前几天,“中国男性家务时间全球倒数第五”的词条又上了热搜。
纽约时报公布了一组各国男女每天在无偿劳动(包括家务、育儿、照料老人、采购家庭用品等)分别所花的时间。上面显示:中国男性约1.5小时/天,女性约3.95小时/天。
如果把全职妈妈的工作完全量化,到底应该值多少钱呢?咱们来盘一盘:
用国内的职业类别去对应,全职妈妈就是集住家保姆、育儿嫂、全职管家和早教老师于一体的综合工种。
按这个职业需求,来算一笔账,照市面上最低的价格来看,以上职业的月薪分别是6000、8000、12000、8000。
看到了吗?月薪3.4万!文章开头的那个妻子,含辛茹苦牺牲事业带孩子6年,被告上法庭之后才得到了3万家务补偿款。
其实除了上面我朋友老公说的那句气死人的经典语录外,还有一句,就是:
我觉得这句话的杀伤力比上面朋友老公说的那句还要强。这代表,你所有的付出被全盘否定。你体力上、精神上为家庭所做的一切付出,都只是一种坐享其成的幸福。
“这福气给你要不要啊???”
可笑的是,如果真的严肃地让男人回答这个问题,他们所有人的答案都是:“不要。”
那我就很怀疑他们那句“你不用上班真幸福”,到底是发自内心的羡慕,还是有意为之的PUA了。
米粒妈觉得,这句话的底层逻辑其实是男人有意在给家务劳动“去价值化”。
也就是说,只要一直强调不用上班是坐享其成,只做家务不算付出,那就可以人为地把女性的全职带娃+家务劳动视作毫无价值的工作。
这不就是PUA吗?说这话的男人一定不是看不见女人的付出,他就是单纯的坏!
不止如此,整个社会都在给女性灌输一种“母职惩罚”的观念,如果你家务做得不好,孩子带得不好,不仅没人同情你放弃了自我发展的机会,大概率还会有人来指责你为人母的不称职。
那些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,没有社交的封闭空间,一件件小事加在一起就是永远做不完的大事。
这种没有成就感,没有提升空间的劳动,才是最消磨人的。
上面已经大致算过了全职妈妈家务劳动应得的报酬,但是米粒妈觉得,这还并不是最合理的。
因为除了家务活本身的价值以外,女性还牺牲着个人事业发展的可能性,与社会脱节,再次步入社会的难度,这都是作为全职妈妈所做出的牺牲,是隐形的成本。
从孩子出生到孩子上小学,全职妈妈要有6年的时间承担完全放弃自我价值提升、放弃职业生涯的代价。
之后重返职场的时候,遭遇不公平待遇、薪水减少、失去晋升空间、遭到歧视,这几乎是必然会遇到的情况。
女性选择成为全职妈妈,那份本身应得的补偿,大概率是不可能从另一半那里得到的,而自己对事业做出的牺牲,却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。
出于对家庭的责任和对孩子的责任,很多全职妈妈其实是心甘情愿接受这种牺牲的。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牺牲是她们应该承担的。
米粒妈觉得,量化全职女性的家务劳动价值,并不是说一定要在金钱上争个说法,而是需要给这些牺牲自己职业发展可能性的女性一个基本的保护。
米粒妈有位打离婚官司的律师朋友,经常听她提起一些让人气到胸闷的离婚案件,下面这个就非常典型。
女孩与丈夫结婚11年,有一个9岁的孩子。从孩子两岁开始,女孩就成为了全职妈妈。
今年过年回来,女孩在老公的手机里发现了他出轨的证据,于是她动了离婚的念头。
但到真正离婚时,女孩才发现自己“离不起”。
女孩成为全职妈妈以后,一分钱存款都没有,丈夫的经济状况,她也一无所知。
由于自己没有经济能力,她连选择要一半房子或车子的余地都没有,只能同意出轨的对方占有这些,再参考各种情况给她补偿。
在这样的前提下,女孩和丈夫谈判孩子的抚养权时,完全处于被动的状态。
明明她不是婚姻的过错方,明明她为家庭倾尽所有,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,连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,都留不住。
如果有基本的保障,相信大多数妈妈都会情愿放弃自己的职业发展可能性,来承担大比重的家庭责任。但,她们决不能成为婚姻中被收割的韭菜!
《民法典》第1088条规定:“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,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,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。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决。”
社会对全职妈妈权益的认可度还远远不够,相关法律的健全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米粒妈希望她们的付出能被尊重,她们的权益能被保障,她们的存在不再卑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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